菏泽统计信息网
菏泽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、社会发展监测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计划;研究制定我市统计工作政策规定、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;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区、各部门的统计工作;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。⒉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;按照全国、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适合我市情况的统计报表制度;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统计标准;审定部门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;负责全市综合统计报表的管理。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;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、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;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和监督;审批各县区、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。⒋收集、汇总和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,对国民经济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;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。⒌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;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;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的行业规划、协调和管理工作;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。⒍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;制定各县区、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。⒎管理国家、省统计局划拨的统计事业费;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级统计局长和副局长。⒏受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委托,管理上级业务部门设在我市的直属机构;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,统计教育,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书籍出版工作。⒐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统计行政效能举报信箱:hzbgs@stats-sd.gov.cn联系电话:0530-5310684统计违法案件举报信箱:hzfgk@stats-sd.gov.cn联系电话:0530-5310973网站技术支持举报信箱:hzjsz@stats-sd.gov.cn联系电话:0530-53109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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